注射用灯盏花素

  • 药品名称:
    注射用灯盏花素
  • 生产厂家: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编码:
    0576300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667 国家药监局查询
  • 首拼码:
    ZSYDZHS
  • 商品名称:
  • 医保标志:
  • 通用名称:
    注射用灯盏花素
  • 药品分类:
  • 规格:
    10mg*10支
  • 计量单位:
  • 包装数量: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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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灯盏花素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核准日期:2007年04月02日修改日期:2009年06月25日
【药品名称】注射用灯盏花素
【汉语拼音】Zhusheyong Dengzhanhuasu
【成份】灯盏花素,辅料为甘露醇。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疏松块状物。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用于中风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规格】10mg
【用法用量】(1)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2次。临用前,用2ml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2)静脉注射,一次20~50mg,一日1次。用250ml生理盐水或500ml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使用本品偶见全身发痒,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若出现以上情况,请即刻停药并对症处理,症状即可消失。
【禁忌】出血性疾病和脑溢血出血期禁用。
【注意事项】1.玻璃瓶出现破裂、铝盖外翻,请勿使用。2.在与其它药物合用时,必须先用
【用法用量】项下指定的溶剂溶解后再与其它药物混合,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时请勿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如硫酸庆大霉素)反应产生沉淀,稀释本品所用的注射器、针头应避免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接触。2.本品与pH值偏低的溶液使用时,可使有效成份析出,故不得与pH值低于4.2的输液或药物合用。
【贮藏】密封,遮光。
【包装】管制注射剂玻璃瓶,10mg/瓶×10瓶/盒。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667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昆明市新闻路下段五家堆邮政编码:650228电话号码:0871-4143097传真号码:0871-4179595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