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钴胺胶囊

  • 药品名称:
    甲钴胺胶囊
  • 生产厂家: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编码:
    0689900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15 国家药监局查询
  • 首拼码:
    JGAJNQX
  • 商品名称:
    奇信
  • 医保标志:
  • 通用名称:
    甲钴胺胶囊
  • 药品分类:
    抗贫血药
  • 规格:
    0.5mg*50S
  • 计量单位:
  • 包装数量: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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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钴胺胶囊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核准日期:2006年11月14日
【药品名称】甲钴胺胶囊
【商品名】奇信
【英文名】Mecobalamin Capsules
【汉语拼音】Jiagu'an Jiaonang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甲钴胺。其化学名为:COα-[α-(5,6-二甲基苯并咪唑基)]-COβ甲基钴酰胺。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63H91CON13O14P分子量:1344.38
【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粉红色颗粒及粉末。
【适应症】周围神经病。
【规格】0.5mg
【用法用量】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粒(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不良反应】1.过敏:偶有皮疹发生(发生率<0.1%),出现后请停止用药。2.其它:偶有(发生率5%~0.1%)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
【禁忌】禁用于对甲钴胺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史的患者。
【注意事项】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甲钴胺在动物试验中未表现致畸作用,但其对怀孕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尚不明确甲钴胺是否通过妇女乳汁分泌,但动物试验报告甲钴胺有乳汁分泌。本品在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遵医嘱。
【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机能减退,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少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经验。如果发生药物过量,应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本品是一种内源性的辅酶B12,参与一碳单位循环,在由同型半胱氨酸合成蛋氨酸的转甲基反应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动物实验发现本品比氰钴胺易于进入神经元细胞器,参与脑细胞和脊髓神经元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促进叶酸的利用和核酸代谢,且促进核酸和蛋白质合成作用较氰钴胺强。本品能促进轴突运输功能和轴突再生,使链脲霉素诱导的糖尿病大鼠坐骨神经轴突骨架蛋白的运输正常化,对药物引起的神经退变具有抑制作用,如阿霉素、丙烯酰胺、长春新碱引起的神经退变及自发高血压大鼠神经疾病等。在大鼠组织培养中发现本品可以促进卵磷脂合成和神经元髓鞘形成。本品能使延迟的神经突触传递和神经递质减少恢复正常,通过提高神经纤维兴奋性恢复终板电位诱导,能使饲以胆碱缺乏饲料的大鼠脑内乙酰胆碱恢复到正常水平。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在大鼠和小鼠致畸敏感期经口给予本品0.2、2.0、20mg/kg/d,胎仔和新生仔中未见异常和致畸征象。
【药代动力学】1.一次性给药健康人一次口服120ug、1,500ug,无论哪个剂量,均在给药后3小时达到最高血药浓度,其吸收呈剂量依赖性。服药后8小时,尿中总B12排泄量为用药后24小时排泄量的40~80%。2.连续给药观察健康人连续12周每天口服1,500ug,至停药后4周的血清中总B12的变化值。给药4周后其值为给药前的约2倍,以后逐渐增加,到12周后达约2.8倍,即使中止给药4周后仍显示为给药前的约1.8倍。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塑料瓶包装,每瓶50粒,每盒1瓶。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H1666200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15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大道9号邮政编码:210049电话号码:025-83505999-6895传真号码:025-84351897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