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痛颗粒

  • 药品名称:
    颈痛颗粒
  • 生产厂家: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编码:
    0820902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24 国家药监局查询
  • 首拼码:
    JTKL
  • 商品名称:
  • 医保标志:
  • 通用名称:
    颈痛颗粒
  • 药品分类:
  • 规格:
    4g*12袋
  • 计量单位:
  • 包装数量: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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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证照


【通用名称】颈痛颗粒。
【汉语拼音】JingtongKeli。
【成份】三七、川芎、延胡索、羌活、白芍、威灵仙、葛根。辅料为倍他环糊精、糊精。
【性状】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辛、微苦。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规格】每袋装4g。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不良反应】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禁忌】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 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为避免开水烫伤,请用温开水冲服。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包装】铝塑复合膜包装,4克×9袋/盒。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WS3-686(Z-135)-2003(Z)-2008。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24。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1年06月01日。
【企业名称】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
【邮政编码】250104。
【电话号码】0531-88767360。
【传真号码】0531-8825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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