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感冒灵片

  • 药品名称:
    复方感冒灵片
  • 生产厂家: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编码:
    1811000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6020090 国家药监局查询
  • 首拼码:
    FFGMLP
  • 商品名称:
  • 医保标志:
  • 通用名称:
    复方感冒灵片
  • 药品分类:
  • 规格:
    0.45g*12T*2板
  • 计量单位:
  • 包装数量: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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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感冒灵片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8年05月05日
【特殊标记】OTC甲类
【药品名称】复方感冒灵片
【汉语拼音】Fufang Ganmaoling Pian
【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糊精、甘露醇、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聚乙烯吡咯烷酮、薄膜包衣预混剂。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规格】每片重0.45克(含原药材12.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84毫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包装】铝塑包装,外套铝袋,12片/板×2板/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WS3-B-2383-200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6020090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西B区邮政编码:570216电话号码:0898-66805735传真号码:0898-66819512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