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丸

  • 药品名称:
    藿香正气丸
  • 生产厂家: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编码:
    2327100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136 国家药监局查询
  • 首拼码:
    HXZQW
  • 商品名称:
  • 医保标志:
  • 通用名称:
    藿香正气丸
  • 药品分类:
  • 规格:
    200S*1瓶(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计量单位:
  • 包装数量:
    200
  • 商品详情
  • 在线咨询
  • 商品证照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丸。
【汉语拼音】HuoxiangZhengqiWan。
【成份】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茯苓、桔梗、甘草、大腹皮、大枣、生姜。辅料为:淀粉、糊精。
【性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气芳香,味甘、微苦。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 呕吐泄泻。
【规格】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 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包装】玻璃瓶或塑料瓶装,每瓶200丸。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七册WS3-B-1465-9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136。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9年07月08日。
【企业名称】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10号。
【邮政编码】241006。
【电话号码】0553-58492180553-5849208。
【传真号码】0553-5849356。
【*】**。
【企业名称(英文)】。
【生产地址(英文)】。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