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零售药店参与集采又有新动态!
据了解,11月2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填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中选药品2021年医疗机构采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广东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品种续约一年,全省(含广州、深圳,下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粤军队医疗机构执行。
续约报量填报机构范围是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粤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品种范围是广东省试点扩围25个中选品种(指定规格),采购期是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通知》规定,采购计划需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填报系统统一线上填报。医疗机构填报时参考该采购品种(指定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和2020年1-10月实际采购量情况,填报采购期第二年本院相关药品采购计划,该采购计划即为次年约定采购量。如次年约定采购量低于首年约定采购量的,按首年约定采购量执行,第一年未报量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填报准确的采购计划。医疗机构填报须于2020年12月4日17: 30前完成。
如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填报,可从填报系统下载《试点扩围2021年采购计划填报承诺函(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扫描上传填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同样为2020年12月4日17: 30前。
2019年4月1日,国家选取北京、广州、深圳等11个城市,遴选25个试点品种,实施“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2019年11月29日,广东进行了“4+7”扩围,以“4+7”试点中选的25个药品通用名品种为采购范围,以2018年各相关地市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为基数确定约定采购量,组织全省除广州、深圳市以外的其他19个地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集中采购。采购周期是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广东是药品零售大省。中康CMH数据显示,广东省零售药店2019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居全国首位。截至2019年,广东省药店总数量约为5.5万家,药店数量排名全国第一。
在今年的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广东首次将零售药店纳入国家集采当中。数据显示,广东共有28000家药店门店参与了第三批国采报量,报量金额超过9亿元。
广东三医药械电子交易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已有第三批国采报量的经验,零售药店报量更加成熟,此次第一批国采到期续约,预计广东零售药店的报量总量将超过第三批国采。
第一药店财智 2020-12-02